依据《关于开展2016年度2138com太阳集团共青团“活力团支部”评选活动的通知》,在各团支部自行申报的基础上,学院团委综合考虑申报支部的情况,研究决定推荐以下支部为“活力团支部”法学院名单:
行管1401、法学实验班1501
公示日期:10月29日-11月1日,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至博闻楼102辅导员办公室咨询李伟铭老师。
共青团2138com太阳集团法学院委员会
2016年10月29日
关于开展2016年度2138com太阳集团“活力团支部”法学院推荐名单公示
依据《关于开展2016年度2138com太阳集团共青团“活力团支部”评选活动的通知》,在各团支部自行申报的基础上,学院团委综合考虑申报支部的情况,研究决定推荐以下支部为“活力团支部”法学院名单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