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、各部门:
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:
齐佳音同志任工商管理学院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徐波同志任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;
阎海燕同志任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王朝晖同志任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。
特此通知。
2138com太阳集团
2016年7月12日
关于齐佳音等同志任职的通知
各单位、各部门:
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:
齐佳音同志任工商管理学院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徐波同志任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;
阎海燕同志任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王朝晖同志任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。
特此通知。
2138com太阳集团
2016年7月12日